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发布团体标准T/GERS 0019—2023广东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单位产品能效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广东省节能中心、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节能工程技术创新促进会、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计算、评价,以及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能效要求。经对行业内的主要产品种类及现有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查询、研究分析,结合我省行业发展战略和实际生产情况,选定铜材加工行业作为主要研究方向。
2. 指标及等级。评价产品分为电解铜箔(锂离子电池用)和电解铜箔(印制板用)两类。两类产品的能耗等级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值进行分级,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三级。
3. 统计和计算方法。统计方法规定了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综合能耗统计范围、统计范围的基本工艺流程、统计方法以及计量管理要求。生产企业实际计算综合能耗时,应按产品的实际能耗折算成标准煤后再计算。计算方法规定了电解铜箔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其中对于生产两种以上产品的综合性铜加工企业,间接生产用能和辅助生产用能需按比例分摊至各品种能耗总量。
4. 等级及结果应用。针对不同指标,对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产品单耗进行评价,规定了现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值应不大于表中的Ш级指标;新建或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准入值应不大于表中的Π级指标;新建或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先进值应不大于表中的Ⅰ级指标。评价结果供节能主管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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